核心提示:2022.6.16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工作人员表示,女子反映情况不实,目前学校已经开始采取法律程序,因为她所说的内容已经构成诽谤,曾经调查过,公安机关和法院均有介入。
2022.6.16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工作人员表示,女子反映情况不实,目前学校已经开始采取法律程序,因为她所说的内容已经构成诽谤,曾经调查过,公安机关和法院均有介入。
据悉,2021 年 4 月,黄巧珍曾冲进广州一高校课堂怒喝被老师戴某“性侵”,事件引发巨大关注,随后广东从化公安发布通报,表示与赣州警方对接后,调查显示戴某没有犯罪事实,随后该黄巧珍因扰乱单位秩序被作出治安处罚
事件回顾:
警方通报!一女子冲进广东某高校称被教师性侵
51家教
4月6日,一段“女子冲进大学教室当学生面痛斥男老师迷奸自己”的视频在网上传播扩散。该女子黄某珍控诉称,“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戴某标在原赣南师范学院任教时对其下迷奸药,伙同院领导轮奸她。”
视频如下
女子冲进教室怒斥男教师下药迷奸自己视频被热传
此事发生于4月6日,在广州从化区某职业技术学院,一女子闯入教室自称被男老师下药侵犯。
女子自称被该男老师骗至宿舍强行灌有迷药的酒。男老师报警并离开教室,女子在黑板留下电话称自己所说属实。女子对教室学生称:已经向该学校相关部门投诉反映,但需等待60天调查,女子等不及所以大闹教室。
女子曾写举报信:事发当晚几乎失忆,多年后才回忆起来
女子在一份递给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投诉举报信”中说,她叫黄某珍,生于1986年,祖籍江西景德镇。2006年是原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法学专业一名大二女生。她自称于同年4月18日被任课老师戴某标喊去宿舍,随后遭其下迷奸药,伙同该校科技学院院长助理方某明轮奸。
“稍微清醒后,我一直在学校闹,2006年4 月 23 日,我在学校割腕,学校把我送到赣州市人民医院抢救。事发 12 天后的 4 月 30日,学校包括方某明在内的多名人员带我去公安机关报案。”
黄某珍在举报信中称,“可惜那时候,我几乎失忆,多年后才回忆起来,方某明也参与强奸了我。笔录结束后,警官带我去赣州妇幼保健院做了妇科检查还有抽血化验。”
黄某珍自称:当年因为迷奸药失忆,直到2012年,事发当晚记忆才基本恢复,意识到自己被下药。黄某珍在举报信中表达了诉求:希望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面调查戴某标的师德及能力是否胜任,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作出处理,将调查和处理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校方声明:“轮奸案”纯属造谣诬陷
校园君注意到,早在2013年4月,各大媒体报道了原赣南师范学院就“轮奸案”发表的声明:
黄某珍原系该院2004级法学专业本科班学生,于2008年6月毕业离校。2006年4月24日凌晨,黄在学生宿舍割腕,学院得知后,立即组织师生送其到医院接受救治,并及时询问其割腕原因。黄某珍称:4月18日晚在学院青年男教师戴某标(时为聘用教师)的住处被强奸。
对此,学院高度重视,立即就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敦促其向公安部门报案,黄称另有隐情,不要报案,并于4月26日书面放弃刑事诉讼权利;但4月30日下午,黄又到学院保卫处,称戴某确实强奸了她,要求向公安部门报案。为此,学院立即派专人送黄到公安部门报案,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于当日立案。公安部门侦查后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证实戴某对黄实施了性侵害行为,遂于5月23日撤案。事情发生后,学院为黄继续在校学习提供多方帮助,在校期间黄也并未就该案提出异议。
声明中称,黄某珍毕业离校后,与学院没有任何联系。但2012年3月以来,黄自称“恢复了记忆”,黄某珍无理取闹事件发生以来,赣南师院方称曾多次与黄本人及其家属、亲友联系,引导其依法、理性地处理相关问题。但黄一再误导舆论,混淆视听,肆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赣南师院称希望广大网民理性分析看待,不要偏听偏信。对于侵害该院声誉的公民和法人机构,学院方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州警方通报
经查证,2006年4月30日,在江西省赣州市某学院读书的黄某向当地警方报案,称2006年4月18日晚被其任课老师戴某在宿舍内下药强奸。赣州警方当日即立案侦查,开展询(讯)问、现场勘验、医院人身检查等一系列工作,2006年5月23日认定没有犯罪事实,撤销该案。2021年4月6日上午10时许,黄某进入某高校从化校区一间戴某正在授课的教室,约100名学生正在听课,黄某在教室内穿行、喧闹,向学生派发投诉举报信,滋扰正常的教学秩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黄某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从化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治安处罚。黄某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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