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1月16日讯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34号)、《关于取消低价药品清单审查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7〕120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调整申报常用低价药集中挂网品规的通知》和《关于云南省常用低价药集中挂网信息申报的通知》要求,云南省常用低价药集中挂网资质审核工作已经完成,现公示如下: 一、请企业点击: 《常用低价药资质审核结果》,查看审核结果。 二、基药属性待挂网交易前再行调整。 三、根据前期申诉、质疑情况,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低价药清单中对平均日用量算法的注释说明,对部分产品日平均服用量进行了核查,部分产品企业申报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乘以经核算的日平均服用量,化学药超过3元或中成药超过5元(见审核结果)。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11月20日下午17:00时前,提交降低最小制剂单位报价的申请(递交资料格式与下述申诉材料一致),否则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四、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招采目录内的品规,不参加本次低价药调整。 五、2018年10月16日常用低价药申报信息公示后,个别企业申诉未查询到其申报信息。经核查系统日志记载的企业端操作记录,为企业未申报或未提交信息。按照《关于云南省常用低价药集中挂网信息申报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和产品申报信息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已申请退出常用低价药产品有关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七、公示期: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0日。 企业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派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2018年11月20日17:00前递交申诉或质疑材料。申诉或质疑材料内容应包括: 1.纸质材料(原件,并加盖鲜章),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申诉/质疑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2.申诉/质疑Excel电子汇总表(附件2,无需加盖鲜章),提供U盘现场拷贝后退还。 递交地址: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15室。 联系电话:0871-68393892、65357873、65167613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614、615室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doc 附件2:申诉质疑汇总表(格式).xls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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