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1月30日讯 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企业及药品资质管理,我中心发布了《关于完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信息的通知》和《关于尽快完成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信息维护与上传的温馨提示》,并对企业及药品资质信息维护情况进行了公示。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经研究,我中心对未按时完成资质信息维护的企业及药品(见附件),自2018年12月1日起暂停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交易资格。 附件1:暂停交易资格的经营企业名单.xls 附件2:暂停交易资格的生产企业名单.xls 附件3:暂停交易资格的药品名单.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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