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3日讯 各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甘卫药政函〔2018〕669号)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工作方案》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甘肃省最新中标挂网药品信息予以更新,并说明如下: 一、新增2018版基本药物目录标识 按照2018版基本药物目录,对平台已中标挂网的2018版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增加“国家基药”标识,对调出的取消了基本药物属性,省补基本药物标识仍保留原标识。 二、取消“限县级以上使用”标识 2014年基本药物公开招标时,因部分基本药物不能执行统一定价或其价格明显高于其他企业价格的基本药物,按照政府价格管理要求,标识为“限县级以上使用”基本药物。根据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需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取消“限县级以上使用”标识。取消标识后,各级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性价比最优的基本药物,做好药物合理使用。 三、增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识 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物,增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识,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原研制替代使用工作。 四、数据更新 截止于2018年11月30日,我省已有中标挂网药品12876个,包括了最新的国家医保谈判品种、省级联盟抗癌药品议价品种、新增阳光挂网品种等最新变化,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五、数据查询 企业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医药采购通知公告栏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公示栏中的交易状态查询栏。对公布的信息不准确的,请相关单位及时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来电来函反馈,以便及时进行信息勘误。 联系电话:0931-2909381 联系人:赵德芳 附件: 甘肃省最新中标挂网药品一览表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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