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7日讯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公立医疗机构挂网议价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晋卫药政发〔2018〕2号)和《关于做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卫办药政发〔2018〕2号)的要求,现将公示期满的企业申请挂网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第五批)公布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企业申请挂网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第五批)目录.xlsx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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