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10日讯 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产品及配送企业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药采〔2017〕156号),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拟增补的备案交易目录产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递交相关纸质申诉材料至省药采中心咨询室(610室),逾期不予受理。 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12日。 2018年12月10日 导航:2018年第四季度拟增补备案交易目录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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