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20日讯 根据《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提交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有关材料的通知》和《关于完善“两票制”界定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公布“两票制”认定结果(第四批)。 本通知仅就附件所列企业进行“两票制”认定。为保障医疗机构药品供应,附件未涉及的企业,暂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两票制”承诺,医疗机构进行认定。 企业可动态提交相关认定材料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符合认定标准并经挂网公示后,动态更新发布“两票制”认定结果。 附件:江西省“两票制”视同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子公司认定结果(第四批) 序号 生产企业 经营企业 认定结果 备注 1 吉林三九金复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2 南京优科制药有限公司 南京优科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4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5 哈尔滨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宜春德领医药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6 国药集团老来福(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第三批认定结果,生产企业名称由“国药集团老涞福(贵州)制药有限公司”更正为“国药集团老来福(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7 国药集团鲁亚(山东)药业有限公司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第三批认定结果,经营企业名称由“佛山盈天医药科技销售有限公司”更正为“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8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第三批认定结果,经营企业名称由“佛山盈天医药科技销售有限公司”更正为“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9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视同生产企业 第三批认定结果,经营企业名称由“佛山盈天医药科技销售有限公司”更正为“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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