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26日讯 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部分第二类疫苗增补挂网采购的函》(青药采办函〔2018〕11号)要求,按照工作程序,第二类疫苗增补挂网采购进入挂网企业确认配送关系阶段。现就挂网企业选择配送关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二类疫苗增补挂网采购入围的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或委托有资质的疫苗配送企业进行配送。 2、入围的生产企业在纳入我省集中采购平台的疫苗配送企业中选择确定配送关系,通过集中采购平台直接点选。 3、为保证医疗机构勾选目录工作,各相关企业须于2019年1月3日17:00前通过平台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工作。各挂网企业选择的配送关系必须覆盖全省。 各相关企业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交易”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操作。具体操作详见网站首页操作指南中的“企业点配送操作手册”。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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