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月2日讯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药品分类采购基础数据库信息审核及日常信息变更的通知》,现将部分企业申请的日常信息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7天,自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4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1月4日16:00前,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将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 附件:部分企业日常信息变更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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