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月14日讯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保障癌症患者临床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确保药品供应,2019年1月10日我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部分抗癌药品价格磋商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价格磋商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 在价格磋商产品目录内,有意向参与价格磋商的企业,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的报名地点,超过截止时间的,视为放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16日下午13:00。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239号东二楼大会议室。 二、价格磋商 价格磋商时间:2019年1月16日下午13:00至17:30,必要时将适当延长磋商时间。磋商地点: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企业登录“药品议价采购系统”,核对参与磋商的相关产品的被授权人,参加价格磋商的被授权人应当与系统一致。被授权人因故不能来的,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重新出具授权书。 (二)所有产品只进行一次价格磋商,请各有关企业做好相关产品的价格分析,确保被授权人能够在价格磋商时间内对产品价格进行确认,超过截止时间未签字确认的,同样视为放弃。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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