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月24日讯 各高值耗材挂网企业: 根据《关于海南耗材交易系统与省际联盟耗材交易系统整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数据整合结果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合并 (一)关联状态为“已关联”的产品,关闭海南库产品,启用联盟库产品,将海南库产品价格关联到联盟库产品,系统比较两价格以低价作为联盟库产品交易价格(0不作为有效价格)。 (二)关联状态为“未关联”的产品,按照《关于海南耗材交易系统与省际联盟耗材交易系统关联的补充通知》要求关闭海南库产品交易。 (三)关联状态为“不做关联”的产品,按照《关于耗材交易系统数据整合“不做关联”备注“联盟库没此型号”产品的通知》要求处理。如联盟库和海南库相同注册证的产品,关闭注册证下海南库产品,启用联盟库产品。 二、配送建立 对还未建立配送关系的联盟库产品,要求挂网企业根据《2016年海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重新指定配送关系(操作手册:附件1 配送关系建立操作手册),建立配送关系无截止时间,已经建立配送关系的联盟库产品不受影响。 三、数据申诉 挂网企业登录海南耗材交易系统(省际联盟),在挂网目录菜单下查看产品合并后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下列方法申诉。申诉仅针对各挂网企业自己账户下的所有产品和价格,不涉及到其他企业。 (一)产品申诉。挂网企业对数据合并结果有异议,如企业对关闭的海南库产品有异议,下载附件2,填写申诉表纸质版提交我中心处理,并且将电子版发送至hnypcg01@126.com。 (二)价格申诉。我中心根据《关于海南耗材交易系统与省际联盟耗材交易系统整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确认挂网价,如挂网企业对合并后的挂网价有异议,下载附件2,填写申诉表纸质版提交我中心处理,并且将电子版发送至hnypcg01@126.com。 四、申诉处理 (一)申诉递交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2019年2月28日 (二)申诉提交:原则上一家挂网企业只有一次申诉递交(根据平台登录账号,如企业有代理账号,最多不超过两次),要求挂网企业汇总自己企业下所有申诉一次性上报。 (三)申诉处理:第一次申诉由我中心判断做出结论,申诉结果挂网公示。企业对我中心第一次申诉结果仍有异议,可在申诉公示期内根据我中心给出的判断依据补充提交材料再次申诉。对再次申诉,我中心将汇总材料后报省医保局,按批复进行处理。 五、产品投诉 申诉处理结束后,我中心将对合并结果全部进行网上公示(含产品基本信息和交易价格),对挂网企业和医疗机构开通产品投诉通道,投诉内容分产品重复投诉和价格投诉。对被投诉成立的企业将记录黑名单,具体投诉方法、开通时间和处理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配送关系建立操作手册 附件2:耗材申诉表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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