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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36项证明事项被取消

2019-05-05 14:18 来源:温酒醉人
核心提示: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取消3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4号)》。

   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取消3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4号)》。

  
  国家药监局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36项证明事项。(详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停止执行。附件所列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涉及修改部门规章的,按程序修改部门规章后再停止执行。
  
  36项证明事项包括14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和24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很多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此,改为网络核查。涉及到药品生产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书等诸多方面。
  
  以上是关于取消3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的内容,想了解更多医药政策新规详情,可以到医药招商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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