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一已婚男子因寻求刺激,酒后溜入男性工友房间预谋不轨。近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对该男子涉嫌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与被害人王某等人下夜班后,去同事宿舍吃饭喝酒,至中午时分,周某骑电动车将王某送回公寓宿舍后并未直接离开,而是趁着王某熟睡且门锁损坏之际,溜入房间。周某脱光衣服钻进王某被窝,抚摸王某生殖器和上身,被害人惊醒后呼喊跑出房间。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违背他人意愿,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被告人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亲属代为补偿、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日常生活中,男性受到猥亵、性侵,被害人不应有惧怕、丢脸等心理而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应该及时报警,让不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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